为实现浦东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商旅体展联动提质增效,根据《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宣〔2026〕3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扶持范围及重点
(一)品牌化项目
重点支持文化创意产业中以下门类的引领性项目:
1.新闻和出版业,支持推进新闻出版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快数字出版与新兴技术融合,做强新型主流传播平台,扩大优质数字内容供给等项目。
2.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支持微短剧、漫剧等数字文娱新业态规模化、精品化发展,建设内容创制、内容发行、内容出海、版权交易等专业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高水平拍摄制作基地、数字影棚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内容生产、传播分发、互动体验等环节的深度应用;支持创作生产制作精良、市场欢迎的互联网优质内容、影视综艺项目。
3.文化艺术业,支持艺术品交易,举办高水平文博展览;支持演艺经纪机构创制专场精品演出,丰富高品质文化产品供给;支持文化演艺场馆提升载体设施功能,优化观演服务能级。
4.体育业,支持体育场馆提升运营水平,支持引进培育高水平电竞赛事和品牌体育赛事,完善赛事组织运营与综合服务保障体系,促进体育、电竞及相关产业集聚发展。
5.娱乐业,支持室内外主题乐园、游乐园建设升级。
6.支持对浦东文创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支撑、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
(二)文商旅体展活动类项目
支持文商旅体展联动发展,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1.支持举办数字文娱、游戏电竞、演艺演出、旅游节庆、体育赛事、展览展出等活动项目。
2.支持创新文商旅体展多业态联动模式,举办具有区域特色的联动项目。
3.支持举办行业论坛、大会赛事、剧本交流等对文创产业有明显带动的项目。
4.支持为文商旅体展联动赋能的项目。
(三)研究成果类项目
支持浦东文创产业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成果,包括方案、报告编制等。2026年度重大项目目录如下:
1.重大文体设施专题研究;
2.浦东新区“一馆一策”文商旅体展联动研究;
3.大型户外演艺场地管理举措研究。
(四)平台类项目
支持文体演艺等平台为文化体育娱乐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生态,为文化、商业、旅游、体育、展览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同一申报单位可就不同项目,分别申报以上四种类别。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相关项目功能、主要效益发生在浦东新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2.申报项目符合本指南所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3.已获得区级财政性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4.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项目已经完成并具备审计条件。
三、支持方式
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
品牌化项目可获得最高500万元资助。文商旅体展活动类项目根据项目规模、品牌影响力、联动模式等可获得10万元-300万元资助。研究成果类项目可获得最高20万元资助。平台类项目可获得最高30万元资助。
四、评审流程
品牌化项目由申报单位所在管理局(管委会)或镇政府组织初审,区文创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文商旅体展活动类项目由活动举办所在管理局(管委会)、镇政府初审,区文创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研究成果类项目和平台类项目由区文创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拨付流程
品牌化项目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予以拨付。
文商旅体展活动类项目、研究成果类项目和平台类项目通过审定后一次性予以拨付。
六、申报受理
1.品牌化项目
受理时间:2026年11月2日(周一)9:00至2026年11月3日(周二)16:00
受理地点: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2楼89号窗口(不接受快递方式)
2.文商旅体展活动类项目、研究成果类项目、平台类项目
受理时间:2026年11月4日(周三)9:00至2026年11月5日(周四)16:00
受理地点: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2楼89号窗口(不接受快递方式)
来源: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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