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更好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虹口科技和产业创新水平,坚持全链条、全过程创新理念,打造科技创新“核爆点”,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虹口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符合虹口区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单位。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生物技术、空间信息、数字经济、智能检测等领域。
二、主要举措
(一)夯实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1.支持战略科技力量建设。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多层级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2.鼓励参与基础和应用研究。支持面向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参与“揭榜挂帅”项目,引导优质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的揭榜项目。围绕关键技术突破、前沿技术培育和未来技术探索,支持颠覆性技术立项和落地转化支持。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3.推进科技研发机构建设。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机制现代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250万元支持。
(二)加强企业孵化培育,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4.培育发展高质量孵化器。在创新创业载体中遴选若干专业化程度较高、运营机制灵活、服务特色鲜明、孵化模式超前的机构,培育发展市级高质量孵化器,对获得市级高质量(培育)孵化器认定的,按照市级政策给予配套支持。
5.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强化园区科创引领功能,提升园区发展能级,打造特色产业园区。落实市大学科技园改革发展行动方案,支持区校共建孵化器、园区、师生创业空间等科创载体建设。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6.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平台,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等,支持引导孵化器运营主体与大院大所大企业等开展合作,共享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平台设施;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鼓励相关单位通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许可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做好创新平台的“蓄水池”。拓展科技成果转化承载空间,引导相关单位支持研发上楼等创新载体空间建设。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
(三)支持赋能硬核科技,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7.支持科技服务业开放发展。聚焦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企业主体,支持促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提升能级。聚焦科技服务业与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同频共振,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专业化、集成化的服务。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科创总部集聚
8.提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促进产业集聚,优化空间配置。培育发展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各类高成长性企业和研发机构升级打造创新型总部。经综合评估,年度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9.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重点领域优质企业加强与高校、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通过孵化加速、合作研发、股权投资、赛事活动等方式与中小型企业、创业企业开展合作,建设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
10.支持企业申报科技项目。鼓励申报国家、上海市各类科技和产业政策立项、荣誉称号及奖励。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对上级文件有明确配套要求的,按上级政策执行。
11.建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链条完备的梯度培育体系,助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等多层次科技企业发展。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12.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鼓励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积极申报知识产权项目。支持相关单位开展海内外高价值专利布局,促进专利转化。经综合评估,予以一定奖励。
(五)加大特色新兴产业支持,推动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
13.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推动集成电路设计、空间信息、数字经济等产业发展。支持采购设计工具,开展工程样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测试验证。鼓励采购或租用算力资源。重点支持高端芯片产品。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14.推动生物技术创新发展。以生物技术为驱动,聚焦生物技术产业重点核心领域和技术。支持创新药物临床试验、改良型药物临床试验。鼓励药品注册、生物技术领域的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
15.支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前沿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强化产业共性技术源头供给。支持生物技术领域提供开放式研发服务。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16.健全企业成长激励机制。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投资固定资产,配合统计工作,提高发展质量。鼓励在稳增长、促就业、拓市场等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贡献。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六)加强创新要素支撑,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17.强化科技金融服务。鼓励企业开展股权融资、银行贷款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星箭发射使用商业保险。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600万元支持。
18.支持企业展示展览。鼓励提升品牌形象,自建、升级数字化展厅。支持参与国内外相关领域重大展会、活动进行展览展示。支持对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的科技创新应用和场景开放项目。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19.营造科技创新氛围。支持相关单位开展有重大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峰会、论坛、展会、大赛等相关活动。鼓励企业参加国际、国家级、上海市级创新创业大赛、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等高水平科创赛事。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20.加速创新人才集聚。实施“虹口英才计划”,支持创新人才申报认定高层次人才,协调提供涵盖人才发展、人才安居、健康管理等多元服务。鼓励引进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经综合评估,给予一定支持。
三、附则
(一)企业在享受本措施政策期间,如可同时享受上海市其他同类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上海市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二)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区科技经济委负责解释。
来源:上海虹口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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