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为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含港澳台地区)留学人员及团队。除满足《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实施办法》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本市注册,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能力。
2.研究课题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报告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的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来沪创新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申请条件,且须作为团队被本市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6.来沪工作从事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于2022年1月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于2021年1月1日后入境。尚未入境但已同本市用人单位达成明确聘雇意向或已同有关创业园区达成落地意向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也可申报。在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及入境工作和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7.2025年度特殊急需类(D类)申报事项:
(1)年度资助领域: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以及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
(2)根据本市产业分布和发展特点,各区引进的紧缺类创新人才和留学人员企业,可通过区人才局、留学人员创业园、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单位或部门择优推荐,创业类申报要求参照企业创新创业类(B类);博士后人员可申报特殊急需类(D类),并提交有效期可基本覆盖本计划执行周期的有效博士后人员协议书(三方协议)等,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择优推荐。
8.A、B、C、D类仅可择一申报。
来源:上海科委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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