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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2026年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5-01 |栏目:通知指南 |浏览次数:3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推动新型能源技术开发转化,助力区域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浦发改规〔2025〕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浦东新区2026年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19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为新型能源技术开发转化而开发建设的新型能源项目(临港新片区及临港新片区企业实施的项目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相关政策另行组织申报):

1. 新型光伏组件利用项目:采用建材光伏、钙钛矿单结、钙钛矿-晶硅叠层等新型光伏组件的光伏项目;

2. 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通过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的制氢项目;

3. 氢能发电利用项目:以燃料电池、氢气内燃机、氢气燃气轮机等氢能发电利用项目;

4. 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半固态电池等)高安全可靠性的先进技术且具有一定产业带动性的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不低于500千瓦,全容量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

5. 以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为主体,利用数字技术的区域能源中心、智能微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智慧能源项目;

6. 符合上海市建筑光储直柔系统技术导则要求的“光储直柔”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在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除外)实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区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实施主体;

2. 申报单位应遵守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产业政策导向,完成节能主管部门要求的节能工作任务;

3. 申请项目必须已建成,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完备。

三、申报材料

需提供申报材料如下:

1. 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申报表;

2. 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申报报告;

3. 申报单位承诺函;

4. 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单(如有);智慧能源项目、“光储直柔”项目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项目认定或评估报告;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补贴标准

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通过评审后,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30%的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从优不重复,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支持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在10月19日前,登录“浦易达”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区发改委将按照《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力量开展评审、结果公示等相关工作。

来源: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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